云南省政协“协商在基层”成果涌现 打通履职“最后一公里”******
中新网昆明1月9日电 (罗婕)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9日在云南昆明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通过省、州(市)、县三级政协共同努力,云南省政协打造的特色履职品牌“协商在基层”启动三年来涌现出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打通了履职“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云南省政协在拓展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荣明介绍,“协商在基层”工作启动以来,云南省政协成功走出了一条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拓展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渠道的创新之路,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积极把政协协商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打造了集党委、政府“好帮手”、人民群众“连心桥”、委员履职“新平台”为一体的政协特色品牌。
张荣明表示,“协商在基层”工作通过协商主体以基层民众为主、协商议题以民生实事为主两个方面,开辟了协商为民新渠道。通过省、州(市)、县三级联动拓展了政协履职新空间,省政协成立工作推进组,州(市)政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政协设立乡镇(街道)协商议事会议,让“协商在基层”成为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大舞台,打通了履职“最后一公里”。
三年来,“协商在基层”在云岭大地涌现出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2021年评选出30大创新案例,2022年评选出50大典型案例,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
其中,临沧市政协从镇康县红岩村“一寨三县三乡六村”联合治理协商议事中起步,探索形成了“边寨协商”特色品牌,两次在全国政协作了大会交流,目前红岩村已创建成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而云南省政协经济委、临沧市政协、凤庆县政协三级联动开展振兴滇红茶产业协商议事,催生了凤庆滇红茶产业联盟,焕发了“滇红”品牌生机。
张荣明称,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1月10日至1月14日召开,会期4天半。本次大会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政治决议、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和报告。(完)
贵州茅台重磅公告!事关275亿元特别分红******
贵州茅台的特别红利即将兑现!
12月20日晚间,贵州茅台公告,2022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实施,股权登记日为12月26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27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5.23亿元。
用1个月时间分红到位
11月28日晚间,贵州茅台公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12月14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再到12月20日公布实施公告,特别分红方案实施历时不到1个月。
贵州茅台将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这一特别分红方案在贵州茅台发展的历史中尚属首次。国泰君安发布研报称,自2015年起茅台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50%。此次若考虑年中分红272.28亿元,则贵州茅台2022年全年分红将达到547.51亿元,占2021年净利润的104.37%。
对于此次分红方案,投资者持不同态度。有投资者表示,今天贵州茅台每股下跌了58元,相当于市场已经除权了,而每股逾21元的分红在高价股的波动中掀不起太大波浪。
不过,也有投资者表示,每股超21元的分红也不少了,一手就可以分到2000多元。
贵州茅台提示,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对于特别分红的目的,贵州茅台称,一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三是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今年第二家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公司
此次贵州茅台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为其历史上首次,也是今年来A股第二家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
今年4月29日,中国海油也曾宣布实施特别分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特别现金红利每股1.18港元(含税),A股股东股息以人民币支付,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699元(含税)。中国海油当时公告称,此次派发的股息包括2021年度末期股息及香港上市20周年特别股息。
公开资料显示,在A股市场上,新华保险、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神华、白云山等上市公司也曾派发特别现金红利。
分析人士指出,A股历史上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以国企和央企为主,贵州茅台此次大手笔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为上市公司树立了标杆,不排除其他国企和央企也有类似提高分红比率的动作。
如何判断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力?上交所此前公开发文称,虽然定期报告中的现金流量指标并不能完全代表上市公司分红时可支配的现金金额,但是一般理解,公司的分红能力还是取决于经营质量和可以支配的现金流。因此,现金流量指标不宜直接作为判断公司分红能力的刚性量化指标,但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是对上市公司分红能力的侧面印证。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称,2017年至2021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超6万亿元。下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仍须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提升行业机构专业能力,实现实体经济发展、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与投资者回报增长的良性互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